防止文物走私 仿古陶瓷被列入敏感商品

  昨日(3月22日)從檢驗檢疫局獲悉,該部門已將出口陳設藝術陶瓷作為敏感商品進行監(jiān)管,目的是為防止不法商人把文物混入一般的藝術陶瓷中出口,或?qū)⒎鹿?a href="http://m.godisrichandsoareyou.com" target="_blank">陶瓷出口后冒充文物欺騙消費者。 

  按照新的監(jiān)管要求,企業(yè)在出口合同中必須明確注明貨物名稱為仿古陶瓷,以便與一般的藝術陶瓷區(qū)分開來。出口香港的仿古陶瓷要加貼“仿古”標簽或加蓋“仿古”字樣,報檢時企業(yè)須提供一份企業(yè)聲明,聲明貨物是“仿古新工藝陶瓷”,并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(guī)定。 

  燒制有“大清乾隆年制”、“大清雍正年制”等仿古印章的出口仿古陶瓷均要求企業(yè)出口前提供仿古陶瓷的照片存檔備案和封存樣品備查。容易與日用陶瓷混淆的藝術陶瓷,產(chǎn)品上必須要有永久性的“不可食用”的警示標志。對于難以鑒別疑似文物的出口陶瓷,檢驗檢疫部門還將送文物部門鑒定。